要求食藥署,去除非必要動物實驗
★救救鼠鼠,立即連署★ (7/27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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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正徵詢大眾對於《健康食品之關節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草案的意見,該草案希望訂定關節保健功能的健康食品,評估成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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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中,建議業者在「動物實驗」與「人體實驗」中擇一即可。然而這樣的評估方式存在「可靠性低」、「非必要」、「殘忍」、「違背國際趨勢」等問題,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與維護台灣國際形象,請加入連署,要求食藥署去除動物實驗選項。
【1、可靠性低】
大鼠不會得退化性關節炎,軟骨損傷會自行癒合,先天條件與人類不符,實驗結果無法保證對消費者有功效。
【2、非必要】
本草案為功效性測試,非安全性測試,食藥署同時建議可以採用人體實驗,動物和人體實驗擇一即可,顯見動物實驗為非必要。應去除動物實驗選項,規定使用可靠性較高的人體實驗,避免廠商選擇廉價而可靠性低的動物實驗,從而保障消費者權益。
【3、殘忍】
本草案建議對大鼠膝關節注射分解軟骨基質的酵素或手術切除韌帶或其他組織,製造退化性關節炎,實驗過程觀察其疼痛程度而不上麻藥,極度殘忍。人體實驗的參與者可以視疼痛耐受程度,決定要不要退出實驗,而動物沒有選擇。實驗動物最終將斷食12小時,殺害並肢解。
【4、違背國際趨勢】
歐盟、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的相關法規,均不建議亦不接受動物試驗作為健康食品功效評估的主要依據。
綜上所述,台灣應落實替代 (Replacement)、減量 (Reduction) 、精緻化 (Refinement) 之動物科學應用 3R 原則,減少非必要動物實驗。本草案之動物實驗選項應去除。
動物實驗?謝了,不必。
要求食藥署,去除非必要動物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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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實驗謝了不必